各市经信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全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及范围
2021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进行,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下级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评审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机电制造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2017〕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20年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本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担任工程师职务后或近5年所取得。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
(三)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今年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照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记36学时的限制,其他继续教育途径学时认定办法仍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已搭建学时登记平台的,申报人员在当地学时登记平台登记;省属单位申报人员或所在地市尚未搭建学时登记平台的,可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记,申报时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全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采用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人员申报平台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市、县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及省主管部门,登入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至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四、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二)机电制造专业申报人员对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
(三)相关材料需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网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四)在个人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之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如近三年内有在外省交纳社保或无法提取社保缴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
(五)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五、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 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单位: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地址: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号科研信息楼504室
联系人:黄建芳 管尔武
联系电话:0571-87886870 0571-87217392
附件:
1.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范围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4.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抄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021年8月3日印发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范围
高评委名称 |
评审专业范围 |
浙江省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
技术开发:从事基础性共性机电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前期技术研究和概念产品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计开发:从事机电科技开发研究、机电科技成果推广、机电科技成果产业化、机电产品标准研究和制定以及与之对应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生产制造(工艺): 在机械制造、仪器仪表、电机电器、工具器件、电线电缆、电工材料等机电行业生产制造工厂中从事机电产品制造工艺研究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改造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系统集成(工程): 从事机电设备成套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安装调试、机电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机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机电工程监理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服务: 从事围绕企业生产制造由人、物料、机器、能源和信息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标准(规范)和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和质量控制、设备和设备维修、企业物流、技术中介、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技术的专业人员。 |
附件2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省级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其人事代理机构委托)。
2.《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2021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所有材料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填报。填报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系统导出带水印纸质报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系统填报);
3.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系统填报);
4.2001年之后毕业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系统自动提取信息。2001年之前毕业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2001年以后毕业但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系统自动提取或系统填报)。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系统自动提取);
6.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系统自动提取,如系统无法自动提取或提取不全,需自行上传申报系统);
7.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8.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或各地市平台登记,系统上传年度学时登记卡);
9.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系统填报);
10.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1.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需确定一篇代表作。上传的论文扫描件,需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立项书、验收报告等,需包含证明材料封面、项目金额页、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和负责的项目工作内容,以及证明材料盖章页。(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2.机电制造专业申报人员需填写《评审打分表》并上传申报系统。
附件3
4.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